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德才兼备。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未到36岁生日),博士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4.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发表过影响因子10分以上的一区SCI论文者,年龄与获得博士学位年限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完成《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中所列研究工作,并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完成入选博士后档次所对应的出站要求的,可申请出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确因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可申请延长在站时间1年,延长期间,待遇不变。
福利待遇:
第一档:待遇(含五险一金):40W/年启动经费:50W进站要求:二区SCI论文1篇出战要求:一区SCI论文2篇;或二区SCI论文3篇;或成果转化≥40万
第二档:待遇(含五险一金):50W/年启动经费:60W进站要求:一区SCI论文1篇出战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或成果转化≥50万
第三档:待遇(含五险一金):70W/年启动经费:70W进站要求:一区SCI论文2篇出战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且一区SCI论文1篇;或成果转化≥70万
第四档:待遇(含五险一金):100W/年启动经费:100W进站要求:一区SCI论文3篇出战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包括合作导师申请的项目);或成果转化≥100万
备注:1.出站成果须以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以上所述成果皆指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3.以上所述SCI分区皆指代中科院分区标准。
4.若超额完成出站要求,可按更高档次给予补发待遇。2.住房优惠:享受房租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
3.科研成果按照医院相关奖励办法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