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人才类别与年龄要求
1.领军人才
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级奖项获得者或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杰出人才;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学科带头人
具有正高级职称,达到国家硕士点申报条件中关于学科带头人的要求,且符合学校申硕学科的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术骨干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国家硕士点申报条件中关于学术骨干的要求,且符合学校申硕学科的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优秀博士
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高层次人才
符合学科专业紧缺师资需求,具有硕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入职要求
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宜宾学院,在校全职工作。
研究方向: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含相关专业或方向);0551翻译(含英语笔译、口译专业);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50205日语语言文学(含相关专业或方向);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453国际中文教育(含此学科下属专业)
福利待遇:
1.岗位待遇
(1)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在入职3年内低职高聘到副高七级岗位,完成相应岗位任务,享受相应绩效待遇;
(2)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经学校职称确认通过,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完成相应岗位任务,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3)编制外引进可申请年薪制,实行目标考核。
2.住房租金补贴
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年住房租金补贴,每月1500元。
3.人才薪金和其他奖励
人才薪金和其他奖励政策,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4.配偶政策
原则上要求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学校考核通过,根据学校空岗情况及配偶具体情况酌情解决工作。
5.学校报销人才来校参加考核的往返差旅费。
6.对于符合宜宾市“人才绿卡”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协助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绿卡”,申报结果以宜宾市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