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严于律己,廉洁从业,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研究方向:
医学(即医学目录下所有专业,含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药学等)、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即生物学一级学科下设所有二级学科专业,含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
福利待遇:
(一)编制内录用(须符合上编条件,具体上编事宜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办理为准);
(二)薪酬待遇:学科带头人参照国内一流医院标准提供有吸引力的薪酬,结合临床专业水平、学术影响力和工作业绩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三)根据岗位职责及个人优势给予相应人才引进费;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及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及论文发表奖励。
(四)提供派往国(境)内、外知名医院和高校进修培训、参加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交流学习机会。
(五)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情况,协助解决其落户购房、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等服务保障。
(六)我院作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博士进行博士后联合培养,继续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并享受博士后在站期间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