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获得较为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在所研究领域取得同行专家公认的标志性成果,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保持或赶超国内外领先水平,经学校审定可列入本层次的各类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其他不在上述范围人员,但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入本层次引进范围:
1.近5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或教育部重大项目;或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四)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研究方向: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安全工程、物理学
福利待遇: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科研设施和场地根据项目需要在新校区配置;配备3名以上博士搭建科研团队。
引进待遇
1.提供校内人才房;
2.解决人才团队负责人的配偶工作;
3.解决人才团队负责人和博士子女入学问题;
4.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5.加盟团队的博士参照引进博士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