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二、引进对象
1.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生。
3.引进对象不含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和通过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函授等方式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能力等条件。
7.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其中:
(1)招聘专业为一级学科(4位数字代码)时:若所学专业为一级学科,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代码均须一致;若所学专业为二级学科,所学专业代码前四位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如为自设、交叉、特设的研究生二级学科,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备案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2)招聘专业为二级学科(5-8位数字及字母代码)时:所学专业名称、代码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代码一致。
(3)虽专业名称相近或相同,但专业代码不同,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不得报考(如:“护理”专业与“护理学”专业)。
(4)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需提供就读院校专业更名材料或教育部相关文件。
8.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标明的学历和专业领域名称为规范表述,《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对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审查确定。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在校期间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现役军人、平凉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10.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上述三类证件的,不予引进。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师范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要求:针灸(1059)
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
研究方向:
针灸(1059)
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2.对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毕业生,提供公租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使用或补贴期限5年,住房租赁补贴按每年60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