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3.招聘基本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特殊说明除外);
(2)年龄要求:一般教师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特殊说明除外);
(3)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2日);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一般教师:轮机长或大管轮教师
①轮机长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3000KW及以上、一年以上轮机长任职资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散货船或大型液货船服务资历者优先,具有全英语授课能力者优先。
②大管轮教师:学士及硕士均毕业于国内外高水平航海类高校,本科专业为轮机工程,硕士为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相关方向;持有有效的大管轮适任证书,且实际担任对应职务不少于一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研究方向:
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先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