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省“大工匠”、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首席技师等省级以上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取得突出成果的大中型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化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家属符合条件同时引进,
不符合酌情解决。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化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福利待遇:
1.低职高聘:博士进校后聘用至讲师九级岗,可享受三年讲师八级岗待遇,经学校认定为业绩成果突出的博士、博士后人员,可享受三年副教授七级岗待遇,三年后按照实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享受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具体面议。
2.过渡性住房:引进人员在未入住商品房前,可以租用校内周转房(使用时间不超过两年),或者享受最长不超过两年的租房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3.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21万元政府类人才引进补贴及购房公积金3倍贷款的优惠政策。
4.具体待遇根据业绩成果和水平实行一人一议,可在上述待遇标准基础上浮动,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相关引进待遇可以面议。
5.编制内引进人才的安家费30-80W,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W,人文社科≥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