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熟练掌握影视化妆设计、发型设计、服装设计、影视人物创作、计算机辅助设计(如Photoshop)等技术,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胜任岗位要求;
5.符合本次招聘专业的特殊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从业年限等条件限制,经学校批准后可按“一人一议“方式直接聘用。
研究方向:
人物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