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学院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3月12日(含)以后出生。如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研成果丰硕,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4年3月2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学位
研究方向:
艺术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美术、艺术学理论
福利待遇:
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科研、教学等奖励根据学校政策及本人实际成果情况上不封顶;具体引才安家待遇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