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4.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5.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扎实学术功底。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应聘人员如有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在学院工作的,报名时须主动向学院报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教师岗位1个、计划招聘4人,其中,面向社会在职人员2人,面向应届博士毕业生2人,主要从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资格条件如下:
1.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关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具有3年及以上的教学经验。
2.面向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届毕业生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具体要求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从事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经研究可按规定聘用到高级岗位
研究方向:
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
福利待遇:
1.确定聘用后,签订工作协议(服务期限须在6年以上),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享受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含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和未成年子女入学等问题,提供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