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爱岗敬业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三)应聘我校事业编制岗位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2日。对于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与科研等任务;完成坐班答疑辅导和指导学生科研与教学实践;参与本学科与专业建设和发展;承担或参与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任务等。
具备较强的科研水平与持续性研究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好的学术积累和学术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学科交叉背景和潜力;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和学术工作经验,或有博士后经历。
研究方向:
会计学(A120201)、企业管理(A120202)
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