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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网-职位详情页,专任教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学)

专任教师(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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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图标 西宁
工作经验图标 经验不限
教育经历图标 博士
职位描述
物理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光学工程
任职要求: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5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包括非在职且定向就业省区包含青海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应届毕业生。2023、2024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5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3、2024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2025年6月30日前,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须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报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四)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学 博士研究生 1.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教学等业务能力。 2.签订至少5年服务协议。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学 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发展绿色算力产业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由省政府给予每人一次性40万元奖金;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被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的,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全职引进人才正式入职后,经评审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青海理工学院专项,可享受相应层次待遇: 杰出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提供120—150平方米住房一套,期满考核合格,住房产权归其所有;或安家费18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80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经费1500万元。首聘期年薪100万元。 领军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提供90—100平方米住房一套,期满考核合格,住房产权归其所有;或安家费100—13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4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200万元。科研平台建设经费800万元。首聘期年薪30—70万元。 拔尖人才:享受学校在职在编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以下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安家费50—80万元。自然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2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提供专项科研经费100万元。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聘任岗位时予以倾斜,并按聘任的岗位执行工资待遇;无高级职称的,按学校所在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工资待遇。
工作地点
城北区
青海理工学院
地点图标地点圆形图片
公司简介
青海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青海省委、省政府新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学校,2019年5月开始筹建,2024年5月教育部批准设置。 学校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校园占地面积1641.48亩,突出简约、开放、绿色的设计理念,融合河湟文化和现代气息;一期建筑总面积34.53万平方米,2023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启动校园二期建设。现有馆藏纸质图书42.5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31个、电子图书20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 学校坚持以工为主,理、工、经等多学科门类协调推进的学科专业发展定位,秉持“强工、优理、精商”的发展思路,设立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工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通识教育中心,创建大气与环境科学研究院、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研究院、材料科学研究院和金融研究院4个研究机构;推进大气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应用经济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大气科学学科进入省内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行列,突出“生态+”“气象+”“清洁能源+”“人工智能+”学科特色,重点打造高原生态环境科学、新材料与新能源开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学科群。 学校于2024年5月首批设置大气科学、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自动化、数字经济、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经济学、金融科技13个本科专业,当年实现首次本科招生,录取率为100%;2025年4月新增获批应用气象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人工智能3个本科专业。2023年8月立项建设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金融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与青海省属同类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46名,2025年新增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60个。 学校在青海省人才引进专项政策措施支持下,加快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14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24人,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109人;聘任1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为兼职教授,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青海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5人,柔性引进“长江学者”1人、学科带头人18人。 学校获批建设青海省高原气候变化及其生态环境效应、大数据金融与人工智能应用技术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大气科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电工电子等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共建光伏新材料与技术、有色金属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工艺、大数据金融与人工智能应用技术3个研究基地;规划建设高原生态气象与地表碳循环中尺度观测塔群、高原地域水能高效转换与生态利用大型研究平台、大规模绿色算力智能感知与工控安全创新基地。近三年来,学校已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32项、科研经费近1亿元;科研成果中,荣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一等奖1项、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创新成果特等奖1项。 教育部已将学校列入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明确南京大学、河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支援高校;近期学校将与西北工业大学建立支援帮扶关系。在中组部、教育部支持下,南京大学选派2名知名专家来学校分别担任校长和副校长。支援高校共选派19名“银龄教师”、12名优秀人才到学校支研支教;通过教育部单列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已录取学校8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学校将择优选派部分本科生到支援高校进行交流学习。青海省政府与中国气象局就高水平共建学校大气科学学科专业形成备忘录,推动学校建好青藏高原首个大气科学学科及专业。 信心凝聚力量,实干谱写华章。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青海、辐射西部、面向全国、放眼世界,聚焦提升人才培养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大力弘扬“崇德明理 博雅精工”校训精神,努力践行“博学弘毅”校风、“厚生精研”教风、“勤思笃行”学风,一体推进人才培养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加快建设西部新型研究型理工大学,全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现代化新青海建设!
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
定期体检
安家费
大牛带队
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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