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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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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图标 西宁
工作经验图标 经验不限
教育经历图标 博士
职位描述
心理学
任职要求: 一、引才对象 此次引才范围主要面向2025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主,带动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包括非在职且定向就业省区包含青海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应届毕业生。2023、2024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可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三)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的2025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录用)。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在我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2023、2024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是指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2025年6月30日前,招聘岗位无人报名、考核测评后无符合人员、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岗,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须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报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 (四)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博士研究生 1.本科与博士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近5年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3.签订至少5年服务协议。 研究方向: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也可按照《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9〕112号)、《青海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青教基〔2019〕80号)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省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由省委人才办按照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具体标准是:博士研究生,若为青海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发展绿色算力产业急需紧缺的,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由省政府给予每人一次性40万元奖金;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本科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3万元。 各市州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人才按照各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中央驻青单位和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由引进单位给予特殊支持(安家费)。 (二)被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的,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暂时不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周转住房。愿意在青购买住房的,各市州、省直用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3.享受“家庭式”人才引进政策,对省级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在服务期内可以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 4.按照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的原则,从优保障子女入学。 5.事业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6.事业单位可参照引进人才来青前的收入水平和在青工作绩效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同意后,协商确定其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企业可按照相应规定确定其合理薪酬。 7.优先推荐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8.各用人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9.由省委人才办建立长期联系服务机制,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等省级人才项目。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优秀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5—40万元,以科研项目形式资助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享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工资待遇。 3.在青购买住房,学校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4.副高级职称以下的博士来校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享受三年校内副高工资待遇;博士后出站人员来校工作的次月起,享受三年校内副高工资待遇。 5.提供一间过渡性宿舍,或者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引进博士租房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发放租房补贴。 6.专业急需紧缺、业绩特别突出的,实行“一人一议”,待遇协商决定。
工作地点
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
青海师范大学
地点图标地点圆形图片
公司简介
简史 青海师范大学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始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升格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后,青海教育学院、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青海省水利学校、青海省银行学校陆续并入,共同组建形成了新的青海师范大学。 地位 历经68年的开拓进取,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民族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 校园 青海师范大学现有城西和城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80亩。其中,城西校区172亩,建筑面积9.37万平米,绿茵葱茏、古朴典雅、学脉绵长,主要承担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与培训职能。城北校区1208亩,建筑面积37.78万平米,设施先进、现代开放,布局恢宏,于2016年10月落成启用,主要承担本科生教育和学术交流职能。两大校区各具特色、相得益彰、协同发展,共同构成了具有丰厚文化内涵、彰显高原风光的现代大学校园,是读书治学立教的理想之地和教育沃土。 校友 已培养毕业生12余万人,涌现出大批优秀教学能手、科研学者、管理人才、商务精英,在各类岗位上尽显师大学子笃实敬业、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生 在校学生21019人,其中,本科生13434人,硕士研究生3003人、博士研究生336人,留学生4人,函授生4242人。 学科 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2个国内一流学科,4个省内一流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 专业 61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获批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教员 现有教职工1219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7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48人,副高级职称355人,博士生导师129人,硕士生导师51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省级教学团队。24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5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家,8人入选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380人和19个科研团队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4个教学科研团队6次入选青海省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学校双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讲座教授76人,客座教授94人,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69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9人。群英荟萃的优秀师资为持续推进学校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学院 现设有民族师范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新闻学院、教育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19个学院。 科研院(所) 学校设有青海省人民政府—北京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青海省丝绸之路经济带研究院等3个研究机构,各学院设有青藏高原社会历史研究中心、班禅研究院、青藏高原体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藏文信息研究中心等29个研究机构。 平台 现有教育部“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教育部“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发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民委“藏汉双语人才培训基地”,五省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训中心,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青海分中心,高原能源产业与生态研究中心,被授牌为“国家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青海基地”。建有“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青藏高原地表过程与生态保育”“藏文信息处理”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青海省青藏高原药用动植物资源”“青海省物联网”“青海省藏文信息处理与机器翻译”等6个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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