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普通话标准;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技能;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专业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和《研究生教育科学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生,2024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的,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8.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4年2月9日及以后;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9年2月9日及以后;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4年2月9日及以后;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10.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1.应届毕业生;2.本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3.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省级及以上学科大赛参赛经历;4.智能制造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机械制造、工程材料及热处理、数控编程与加工等智能制造领域的知识及实践技能,具有较强科研能力;5.热爱教育工作,了解职业教育规律和特点,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备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能力,胜任晚间值班和辅导员工作。"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机械;智能制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