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兰山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