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医德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进取心。
(3)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4)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
(5)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服从单位安排。
2.年龄要求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副高职称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急需紧缺专业及骨干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申请: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凡受到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作出结论
(3)其他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研究方向:
护理
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医院职工享受国家、医院有关规定的福利。
2.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医院人才引进办法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1)第一类人才:由双方协商确定待遇。
(2)第二类人才:提供50万元安居补贴。
(3)第三类人才:提供40万元安居补贴。
(4)第四类人才(博士):提供30万元安居补贴。
(5)第五类人才(正高):提供20万元安居补贴。
(6)上述1-5类人才同时提供:3000元/月生活补贴;协助解决本人落户等相关问题,提供过渡性住房两年;配偶随迁一次性给予安置费2万元。
(7)第六类人才(硕士研究生):提供3万-10万元安居补贴。
3.各类待遇调整按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