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较高的团队协作意识、奉献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副高级职称及以上
研究方向:
外科学
福利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执行广西及我院的工资福利政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2.安家补助80万-10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0万-100万元。对特别优秀者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3.年龄不超过45岁的,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
4.医院提供1500元/月的房租补贴,期限一年。
5.到院工作后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按医院科研相关的奖励政策执行。
6.医院协助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桂林市各类人才计划,享受相应津贴补助、住房、子女就学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