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本科及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62周岁以下。熟悉考试招生、就业指导政策法规及生涯规划相关业务知识,熟悉高校管理工作。了解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形势。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有招生就业经历者优先。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正确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忠实地执行学校各项决议,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德才兼备,乐于教学,身体健康。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的任职条件及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研究方向:
考试招生、就业指导政策法规及生涯规划相关业务
福利待遇:
(一)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寒暑假,周末双休。
(二)按学校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工资,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住宿条件:辅导员必须吃住在校,其他需要住校的教师可申请住宿,学校提供房间、空调、热水器、床、桌、椅、柜等,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四)工作条件:学校统一安排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及必邀的教学设备。
(五)可以申考高校教师资格证,组织参加高校序列职称评审。
(六)享受平顶山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