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学位(肿瘤放疗方向、精神科、病理科专业人才可放宽至具有硕士学位和学历);
2.具有三甲综合医院临床学科管理经验,曾担任专业组组长或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有能力推动学科高质量发展;
3.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技术专长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区级以上人才头衔者优先。
研究方向:
肝胆血管疝外科(肝胆外科方向)
福利待遇:
1.提供事业发展平台;
2.提供人才事业编制(执行人员总量管理);
3.人才待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4.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
5.优先推荐申报市区级人才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