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第二层次人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毕业院校必须是经教育部注册认可的国内高校或经教育部审核认定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且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2.“985”或“211”大学工作经历的教师;
(3)获得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科技发明奖一等奖(排名前三);(4)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五)
(5)近5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级教改项目3项及以上
(6)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一区期刊收录SCI论文1篇或二区期刊收录2篇;社会科学类至少具有CSSC1收录2篇或中科院三区期刊收录SCI论文3篇;中文核心刊发表论文7篇及以上;医学
研究方向:
医学
福利待遇:
待遇:提供安家费70万-10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30万元:其他待遇说明:
(1)工资绩效按照遵义市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2)提供过渡性安置公租房1套;
(3)办理遵义市人才绿卡,享受绿卡规定的子女入学等多项优惠政策;
(4)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的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5)享受遵义市高层次人才津贴。(三)符合贵州省、市引进人才奖励条件的,由学院审核推荐,上报省、市审核确认,按照相关奖励政策兑现。(四)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或流动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校后即列入事业编制,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并签订服务协议,学院依据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及双方协商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聘用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