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1.C1科研为主型:
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0周岁以下。
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0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6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
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国科学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C2教学为主型:
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5周岁以下。
近5年内在二级核心期刊发表教研论文1篇且取得以下4项中的任意两项:
(1)主持省级课程、或教材、或实践实验教学项目。
(2)主持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项并结题。
(3)全国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三等奖,或省级教师教学竞赛(创新或青年)一等奖,或获评省级教坛新秀。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厅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C3社会服务与推广型:
博士,4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社会资源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政府部门正处级及以上或大中型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
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国科学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决策建议稿1项。
近5年内,参与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或大型项目(排名前2),且经证实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60万以上。
研究方向:
智能科学技术
福利待遇: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相应待遇如下:
A类人才:学校安家费协商;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可直聘正高。
B类人才:学校安家费200万元;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方面,自然科学35万元,人文社科25万元。
C类人才:学校安家费150万元;租房补贴为每年1.2万元,补贴3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方面,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可直聘副高。
D1类人才:学校安家费120万元;租房补贴为每年1.2万元,补贴3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方面,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科8万元。
本次事业编制招聘所需专业均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上述基础上可另行商议平台建设经费。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