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博士或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至少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100万以上。
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国科学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研究方向:
区域国别学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相应待遇如下:
A类人才:学校安家费协商;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可直聘正高。
B类人才:学校安家费200万元;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方面,自然科学35万元,人文社科25万元。
C类人才:学校安家费150万元;租房补贴为每年1.2万元,补贴3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方面,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可直聘副高。
D1类人才:学校安家费120万元;租房补贴为每年1.2万元,补贴3年;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方面,自然科学10万元,人文社科8万元。
本次事业编制招聘所需专业均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上述基础上可另行商议平台建设经费。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