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研究方向:
40周岁及以下。专业要求:医学类、基础研究类。医师类岗位要求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
福利待遇:
博士岗位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按照医院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最高可享受100万经费支持(10-50万安家费和10-50万科研启动经费)。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符合太原市人才政策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学费补贴、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