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在全国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具备相应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福利待遇:
1.到校工作均可入国家事业编制。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和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50万,科研启动经费实行申请制,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