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级职称。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具有较好的学术发展基础和相当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能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保持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福利待遇:
1.到校工作均可入国家事业编制。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和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年薪不低于100万,科研启动经费实行申请制,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