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级职称。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在相关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国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学术造诣深厚,取得重大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引领学科进入国际国内领先发展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福利待遇:
1.到校工作均可入国家事业编制。
2.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和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年薪和科研启动经费面议,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