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第一层次
年龄50岁以下。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区SCI论文(中科院分区,限研究型论文,下同)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或主持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水平项目。
在本科高校任教的教授、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大型科研机构的研究员可在上述所列业绩上适当放宽。
二、第二层次
年龄45岁以下。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区SCI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IF≥10的一区论文且本人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或主持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及以上;或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及以上水平项目。
在本科高校任教的副教授、三甲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大型科研机构的副研究员、博士后及在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且被2名及以上海外同行知名教授推荐者,可在上述所列业绩上适当放宽。
三、第三层次
年龄40岁以下。近5年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发表一区SCI论文1篇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二区SCI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为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
四、第四层次
年龄35岁以下。近5年以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备注:1.如引进博士临床专业水平突出,可提升我院重点病种及中西医结合诊疗能力,促进亚专科新技术发展、新项目取得,或为重点学科急需或紧缺人才,通过临床专业水平考核后,可适当放宽引进条件。
2.如发表论文存在并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时,如IF≥10分排名前三的并列作者或后三的通讯作者予以认可;如IF≥6分排名前二的并列作者或后二的通讯作者予以认可;如IF<6分排名第一的并列作者或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予以认可。
优秀博士待遇及支持条件
研究方向:
医学专业
福利待遇:
一、安家费及科研启动金
第一层次:安家费:90万元(人民币,税前,下同),科研启动金:80万元。
第二层次: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金:60万元。
第三层次: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金:40万元。
第四层次: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金:20万元。
二、其他福利待遇:
(一)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五险两金。
(二)享受医院人才岗位绩效4000/月(博士绩效、职称绩效,可叠加),人才住房补贴等。
(三)享受衡阳市人才奖励津贴14.4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
(四)享受医院科研立项、论文、成果、专利等奖励。
(五)人才培育:医院具有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入职后表现优异者,在公费出国研修、科研脱产、人才项目申报、入选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等方面可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