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2.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能超过三年;
3.申请者必须保证录用后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
4.申请者如属在职人员,经我院录用的博士后入站后人事关系必须转入我校;
5.不招收企业博士后。
1.城市更新、城市治理、发展规划、区域发展、城市规划、城市地理、城市社会学、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博士;
2.受过良好的研究方法训练,能够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和承担科研项目;
3.具有相关中英文期刊发表经验,有良好的沟通和中英文写作能力。
研究方向:
1.城市治理与城市更新研究
2.区域发展与发展规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