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备扎实的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理论基础,熟感文物修复的基本原理、技术和方法,掌握文物材质分析、病害诊断、修复材料选择等方面的知识。2、具有丰富的文物保护与修复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常见文物的修复工作,包括文物的清洗、加固、补配、全色等操作流程。3、具有良好的教学基本功,能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4、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文物保护与修复领域的科研项目研究。5、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录取。
研究方向: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福利待遇:
1.按学校薪酬体系落实相关待遇,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采取“一人一议”制。
2、符合人才引进政策人员可根据相应层次人才绿卡政策可申请人才补贴。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学校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及职称评定工作,可为在校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
5、正式聘任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学校委托河北省人才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