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且非设站单位同一一级学科的博士。国(境)外学历需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从事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新能源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环境功能材料研发、水处理技术等相关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研究方向:
从事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新能源电子废弃物处理处置、环境功能材料研发、水处理技术等相关研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福利待遇:
1.优渥的薪酬待遇。学校设立普通博士后、师资博士后两种类型,均享受年薪及科研启动经费,合作导师可视情况追加配套费用。师资博士后另享受安家购房补贴。学校根据属地政策另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畅通的留校通道。师资博士后期满如期出站且达到留校条件的,可申请转为长聘,按副研究员聘任,纳入学校常轨管理。如期出站但未达到留校条件的,续聘3年,按学校骨干人才第三层次管理与考核。
3.完善的支撑保障。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请特任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入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周转房。学校提供快速出成果的科研工作条件。
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专项
资助期:2年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0万元
福建省海峡博士后资助计划
A类:资助期2年,理工农医科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
B类:资助期1年,理工农医科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
C类:短期访学研究1个月以内的1万元,1个月至2个月的2万元,2个月以上的3万元,参加在台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的0.5万元。
福建省访学研修计划
1.到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或做访问学者,按每人每月5000元标准予以资助。
2.到国内院士、知名专家等国家级人才身边开展跟班学习、访学研修等活动,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予以资助。
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入职厦门校区,且符合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政策的,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