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博士学位,专业:医学类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4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7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具备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且符合第1条或第2条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才或其他省级同类同级别人才:(2)省级及以上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3)国家、省级临床重点学(专)科、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2.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
(1)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或其他省级同类同级别人才:(2)省级及以上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委员:(3)研究生导师;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5)获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近三年获省级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排名第一);(6)(7)填补镇江市专业技术空白,能整体提升本专科医疗水平
研究方向:
医学类
福利待遇:
学科带头人参照同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待遇“一事一议”,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聘用合同中约定。符合《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镇江“金山英才”医学领域高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镇卫发〔2023〕12号)条件的,可申报相关项目,享受100万至300万不等的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