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由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领衔,3名以上学科相近的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学科团队。
研究方向:
享受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福利待遇:
1.团队人员根据学校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前期成果,按上述规定给予相应类型人才的安家费及其他待遇,另外追加团队基础安家费。2.超出3人的,每增加1人追加基础安家费。3.团队根据学术发展需求,就团队科研启动、研究所和研究室组建等相关事宜进行商议,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给予支持经费。1.科研激励。首聘期内标志性科研成果可申请激励安家费,同时可享受科研工作量绩分绩效。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含单列学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含专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者,给予科研工作量绩效和项目配套经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应急管理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含单列学科)、艺术学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青年项目者,给予科研工作量绩效和项目配套经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享受该类科研绩效的项目不重复计算学校科研成果工作量。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可享受相应奖励,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2.追加安家费。学校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32岁及以下博士、夫妻双博士基础安家费相应增加。3.低职高聘。无副高职称的引进人才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副教授七级绩效工资;有副高职称的引进人才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教授四级绩效工资。4.特殊津贴。五年服务期内按当年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教授博士特殊津贴。引进人才完成五年服务期或在首聘期经考核获得相应激励安家费之后可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5.入选人才工程。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政策参选学校人才工程,入选“英才支持计划”和“青苗支持计划”,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给予支持经费。6.配备工作室和电脑。若不需要配备电脑,则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一定货币补偿。7.安排校内周转房。根据《人事聘用合同书》相关约定免租金提供周转房(无产权),最长使用时间5年。首聘期以后继续入住,则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周转房租金。如认购蓉园住房,则按照高层次人才认购蓉园电梯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8.子女就学。学校按政策协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优学。9.特殊人才或有特殊情况的引进待遇可“一人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