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一般在45岁及以下(科研业绩特别突出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50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或较大的发展潜力。1.A等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读博期间,导师署名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也统计在内)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二区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科在CSSCI、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3)具有其他证明符合优秀博士A等次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研究方向:
享受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福利待遇:
享受基础安家费和激励安家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视情况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同出。如不需要安置,追加基础安家费配偶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同出。如不需要安置,追加基础安家费五年服务期内按当年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教授博士津贴;配偶安置实施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