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年龄一般在50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正高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副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和学术地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二:1.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2.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人选(如省芙蓉人才工程等)或学术成就获得者。3.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实验室、产学研基地、创新团队等)负责人。4.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项目)。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或者中科院SCI一区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科在SSCI、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详摘,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的非CSSCI源刊论文,视同为CSSCI源刊论文),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6.近五年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7.具有其他证明符合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的标志性成果。
研究方向:
享受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福利待遇:
享受基础安家费和激励安家费,具体金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视情况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同出。如不需要安置,追加基础安家费配偶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同出。如不需要安置,追加基础安家费五年服务期内按当年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教授博士津贴;配备工作室1.带2名及以上博士团队进校,待遇一事一议2.配偶或子女安置实施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