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期间研究成果突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研究潜力;
4.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博士后。
研究方向:
²海洋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装备、海洋智能探测技术与装备、波浪补偿技术与装备、水下作业机械臂系统、电液伺服传动系统、石油钻井技术与装备等、²海洋船舶故障诊断、微电子与生物医学及海洋环境交叉领域、海水淡化与水处理技术、海洋监测与预警信息网络系统等、²基于创新的光学方法替代传统的电学方法、研究开发海洋温度、盐度、深度、密度与流速传感器、实现海洋传感器国产化。
福利待遇:
统招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按招收类别分别提供相应薪酬待遇,最高年薪可达55.6万。
招收类型
卓优博士后支持计划
特别资助类
重点资助类
项目资助类
综合年薪
(税前、含青岛市生活资助)
48.4-55.6万
38.4-45.6万
28.4-35.6万
20.4-27.6万
科研经费
学校支持5万/年,支持3年
学校支持1万/年,支持2年
青岛市博士后项目资助5/10万元
住房政策
可申请青年教师公寓或享受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至多支持36个月
不租住博士后公寓且青岛无房产的统招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可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贴,至多支持24个月
社保及公积金
学校为中国籍博士后按照在职教师同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医疗保健和子女入学
学校有附属医院及中小幼教,能够为博士后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基础教育服务。
遴选方式
学校统一遴选(每年一批)
学校统一遴选(每年三批)
海洋研究院组织遴选
海洋研究院科研团队自主遴选(可随时进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