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期间研究成果突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研究潜力;
4.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博士后。
研究方向:
海洋地质碳汇、海岸带开发建设、海洋地质资源开发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演化、海洋工程建设安全保障、海洋牧场建设地质适宜性等、海洋装备腐蚀防护、海洋环境保护。
福利待遇:
统招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按招收类别分别提供相应薪酬待遇,最高年薪可达55.6万。(二)青岛市地方政策
1.博士后项目资助:5-10万元;
2.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13000元/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博士后聚青资助:25-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