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2.近3年或即将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期间研究成果突出,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研究潜力;
4.博士后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5.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1个月;
6.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再招收在职博士后。
研究方向:
²海洋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与装备、海洋智能探测技术与装备、波浪补偿技术与装备、水下作业机械臂系统、电液伺服传动系统、石油钻井技术与装备等、海洋船舶故障诊断、微电子与生物医学及海洋环境交叉领域、海水淡化与水处理技术、海洋监测与预警信息网络系统等、基于创新的光学方法替代传统的电学方法、研究开发海洋温度、盐度、深度、密度与流速传感器、实现海洋传感器国产化。
福利待遇:
统招博士后(含外籍博士后)实行年薪制,按招收类别分别提供相应薪酬待遇,最高年薪可达55.6万。(二)青岛市地方政策
1.博士后项目资助:5-10万元;
2.博士后生活资助:7000-13000元/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3.博士后聚青资助:25-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