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已取得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或近期能顺利答辩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具有环境、化工、材料、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上述交叉方向学习背景或从事过拟招聘相关研究者优先。(3)热爱科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中英文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具备设备开发、现场运行相关研究经验者优先。(4)品行端正,富有上进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5)进站要求全职脱产。
研究方向:
具有环境、化工、材料、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上述交叉方向学习背景或从事过拟招聘相关研究者优先
福利待遇:
(1)待遇从优,录用后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并根据研究任务提供额外科研补助。(2)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清华大学博士后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站期间可提供博士后周转公寓、子女入园/升学、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根据北京市博士后管理政策办理有关落户事宜。(3)鼓励并推荐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4万元的资助;清华大学博士后“水木学者”支持计划,校发年薪30万元(税前);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