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卫生和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救死扶伤、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五)报名范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各学历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有工作经历的优秀工作人员。
(六)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需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接收延迟毕业生;
(七)年龄条件:年龄原则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40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经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优先条件:科研业绩优先者;完成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有海外留学经历或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九)符合回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研究方向:
外科学(普外),肿瘤学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按照医院公开招聘渠道录用后,派往浙大二院进行培训,培训期间基本工资和相关社保由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按照同级同类人员标准发放,与考勤相关的绩效及其他福利由人员实际所在单位发放。
2.参照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引进博士相应人才标准补助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资金,并协助申请蚌埠市人才计划相应补贴。
3.自浙大二院安徽医院正式运营起,以上录用人员转至安徽医院工作,编制整体转入安徽医院,相应工资待遇由浙大二院安徽医院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