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科研诚信,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二)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原则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条件;
(六)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具有副高级职称,在某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技术专长的科室骨干人才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
福利待遇:
引进的博士人才设定服务期,最低服务年限需在我院服务五年。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
正式聘用后,工资按国家政策正常发放基本工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
2.人才引进经费
原则上医院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A类可享受人才引进费80万元(税前),B类可享受人才引进费60万元(税前),C类可享受人才引进费40万元(税前),D类可享受人才引进费30万元(税前);个人学术水平较高特别优秀的或国家级、省级专(学)科学术(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岐黄学者,采取“一事一议”,决策性会议确定。
3.高层次人才补贴
每月发放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1000-5000元不等,发放期限为五年。
4.岗位激励金
服务期内,医院按照5万元/年发放岗位激励金,到岗履职1年后逐年考核合格发放,发放期限为五年。
5.科研启动经费
支持引进博士人才开展课题研究,根据立项备案的科研课题等级,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匹配10-30万的科研启动资金,国家级课题另议。
(二)保障服务待遇
1.引进的博士人才按流程办理入编手续。
2.可优先租住内江市人才公寓,未能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为五年。
3.按照相关规定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安置等实际问题。
4.优推优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担任中层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优先纳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天府青城计划”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名中医、岐黄菁英人才等项目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