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急诊、重症医学(含儿科重症)、儿童外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外科(男科疾病方向、骨科方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内科学(血液病、呼吸、风湿免疫、心血管病、内分泌代谢)、精神卫生、营养学、生殖遗传、产前诊断、皮肤科(皮肤病、整形美容)、麻醉科、疼痛科、医学影像(放射、介入、超声医学)、病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儿童康复等与我院医学学科相关
条件
1)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若学历为博士,可降低职称要求。
2)医术精湛,各项工作业务指标数据在同行中具备明显优势,群众认可度高。
3)若担任省、市(州、地)级学术团体相关专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知名专家、名医、青年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相同级别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
4)银龄退休专家需具备聘用到我院开展工作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医疗事业充满热情,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硕士及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人才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四)截止2025年12月31日,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岁,银龄专家年龄原则上可放宽至75岁。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五年没有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等情况受到责任追究情形。
(六)无违规违纪情形。
研究方向:
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急诊、重症医学(含儿科重症)、儿童外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外科(男科疾病方向、骨科方向)、口腔、眼科、耳鼻喉科、内科学(血液病、呼吸、风湿免疫、心血管病、内分泌代谢)、精神卫生、营养学、生殖遗传、产前诊断、皮肤科(皮肤病、整形美容)、麻醉科、疼痛科、医学影像(放射、介入、超声医学)、病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儿童康复等与我院医学学科相关
福利待遇:
(一)按照国家、省、市及医院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包括工资、绩效、社保等待遇。入选省、市级高层次人才项目的,享受入选人才项目生活补贴及专项培养经费。
(二)编制内招引高层次人才属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或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的,按上级及医院相关文件,从人才专业水平、学术造诣、业界影响力结合岗位紧缺性、急需性综合评价人才级别,根据人才评定级别最高可给予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并根据昆明市相关引才政策给予生活补助每月1000-5000元,租房补助每月400-1000元。
(三)银龄专家按“一事一议”方式明确工作方式及待遇,对省外银龄专家除薪酬待遇外,结合省市银龄医师政策,医院为其提供住宿、在院就餐、交通费用、贵宾通道、意外保险、健康体检、家属疗养等一系列的服务保障措施。
(四)对于特别优秀的领军型、创新型人才(团队),可就薪酬待遇、职业发展、引进方式等“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结合实际情况洽谈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