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除满足各岗位学历及年龄要求外,报考所使用的学历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因国外大学毕业或高校自主命名的专业而无法根据专业名称界定的,须补充提供成绩单、论文、规培方向等辅助证明材料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界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正在禁考期内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研究方向:
康复类,运动康复
福利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博士研究生按照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政策或“一人一议”的方式确定用工方式及待遇。
2.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