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招聘对象和条件
(1)海内外优秀博士(后)及高层次人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2)具有教授(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副教授(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2.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