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9日(含)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研究方向:
心理咨询
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范围内正式职工,其中符合潍坊市有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潍坊市专项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执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学院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