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引进条件
报名参加人才引进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六)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对于教学科研工作急需人才或新专业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研究方向:
法学(0301)或以上相关研究方向的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