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聘计划中对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学科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的要求。
(四)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教师需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五)无行为不良记录,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授课专业所学专业法学类专业技术资格负责学院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宣传和执行工作;参与学院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和修订,为学院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承担学院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处理学院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研究方向:
法学类
福利待遇:
薪资福利
(一)教师及研究人员薪酬待遇:
1.硕士研究生:工资+超课时费+教科研奖励。
2.博士研究生:工资+超课时费+博士津贴+教科研奖励;未评副教授职称的享受副教授待遇。
(二)行政管理薪酬待遇:薪酬待遇面议。
(三)其他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带薪寒暑假、免费班车、健康体检、交通补助、午餐补助、生活补助(应届毕业生)、员工宿舍。
(四)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可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