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条件不低于我校)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条件不低于我校)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4月及以后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历资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各项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7.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海洋药学、水产、海洋生物学其他要求
研究方向: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海洋药学、水产、海洋生物学
福利待遇:
待遇
除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提供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安家补助、科研启动费等,标准如下:
1.安家及生活补助按漳州市及学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执行。
2.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科研开发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支持政策
(1)子女教育:按漳州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2)家属安置:引进人才的配偶意愿来漳就业的,配偶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由学校或有关部门妥善安置,不符合随调条件的配偶,由学校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给予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3)住房保障:学校给予每个月1000元的人才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金额为人民币,均为税前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