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50周岁以下”为“1974年10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专业外科学年龄50周岁以下其他泌尿外科岗位,须具有本专业正高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10年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研究方向:
外科学
福利待遇:
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