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儿科学、妇产科学、生殖医学、麻醉学、儿外科学、普外科学、心胸外科学、乳腺外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整形美容外科学、内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眼科学、口腔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康复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研究方向:
儿科学、妇产科学、生殖医学、麻醉学、儿外科学、普外科学、心胸外科学、乳腺外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整形美容外科学、内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眼科学、口腔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康复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