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承担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妇产科学、眼科学、儿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
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
1.主任医师;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10年及以上三级医院专业领域工作经历;
3.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3项。
研究方向:
妇产科学、眼科学、儿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